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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棋类协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
[来源:本站 | 作者:一智棋艺 | 日期:2021年11月5日 | 浏览5394 次] 字体:[ ]

 

湘棋协字〔2021 12

 

 

湖南省棋类协会

关于印发《湖南省棋类协会团体会员

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 

 

各市州棋类协会(象棋协会)

为规范我省棋类运动发展,现将《湖南省棋类协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 

 

湖南省棋类协会

2021115

 

 

湖南省棋类协会团体会员管理办法

 

 

第一章 总 则

 

 
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省棋类协会(以下简称“本协会”)团体会员规范化管理和组织建设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促进本协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民政部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加强会员自律管理,保障会员合法权益,提高行业规范运作水平,促进湖南省象棋、国际象棋、国际跳棋、五子棋事业的发展。

第三条 本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。

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协会团体会员。

 

二 章 会  员

 

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团体会员,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∶

(一)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、拥护本协会章程;

(二)须为注册登记备案的社会团体法人、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或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;

(三)从事象棋、国际象棋、国际跳棋和五子棋推广教学工作,经常开展棋类运动比赛交流活动或大力推广公益性的棋类活动。

 

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∶

(一)享有参加本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权利;

(二)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三)享有参加上级单位和本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、培训 及其他活动的权利;

(四)经本协会授权,享有举办棋类比赛、培训和其他活动的优先权;

(五)享有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权;

(六)享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七)《章程》中授予的其他权利。

第七条 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∶

(一)遵守本协会章程,执行本协会决议;

(二)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;

(三)遵守本协会制定的竞赛规则、规程;

(四)积极开展各类棋类比赛和活动;

(五)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组织的各类棋类比赛和活动;

(六)按规定缴纳会费;

(七)承担本协会委托的工作;

(八)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
(九)《章程》中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
 

 

第三章 会员入会

 

 

第八条  向本协会提交入会申请,经本协会审查合格并交纳会费后,成为本协会的会员。

第九条  申请材料∶

(一)申请表,内容包括基本情况、申请理由以及本单位 开展棋类活动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当年计划,申请表须加盖单位 公章、行业主管部门公章;

(二)单位简介;

(三)单位法人登记证书(复印件)或工商营业执照。

第十条  批准程序∶

(一)本协会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核,并 酌情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(或委托当地有关部门 进行考察),经本协会审查合格并交纳会费后,成为本协会会 员 ;

(二)对获批准的申报单位,由本协会正式批复并在湖南 省棋类协会官网公布,同时予以授牌。授予期限为四年。

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批准入会∶

(一)有证据证明其宗旨、业务范围不符合国家法律、法 规规定或本协会的相关规定;

(二)团体法人或负责人正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;

(三)处于被责令停业,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的;

(四)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,提交材料信息不实;

(五)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的。

 

第四章   奖  惩

 

第十二条 本协会对会员实行奖励政策∶

(一)对于积极执行协会决定、参与协会活动,工作成绩突出的会员,本协会予以表彰;

(二)对于在湖南省象棋、国际象棋、国际跳棋和五子棋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会员,本协会予以表彰。

表彰均在本协会官方网站予以公示。

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协会有关规定的会员进行处罚,会员资格暂时中止∶

(一)未按时交纳会费;

(二)违反本协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。

第十四条 会员资格暂时中止期间,该会员不再享有本协会会员的各项权利。

第十五条 本协会对中止会员资格的会员明确限定纠正期限,在纠正期限内纠正者,经本协会批准后,会员资格予以恢复,未在纠正期限内纠正的,本协会将做进一步处罚。

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本协会直接取消其会员资格∶

(一)团体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受到刑 事 处 罚 的;

(二)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或有关规定,给本协会造成重 大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;

(三)被当地民政部门取缔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 执照的。

第十七条 会员资格被取消之日起,不再享有会员权利亦无须履行会员义务。

第十八条 上述内容均在本协会官方网站予以公示。

 

五 章 会 费

 

 

第十九条 会费标准2000/每年(下半年新申请入会的,当年会费减半收取)。

第二十条  新入会员会费交纳时间为入会审查合格之日起 15 天以内,其余会费交纳时间为每年11日至131 日。

 

第六章 退会与重新注册

 

第二十一条  退 会 ∶

(一)本协会会员享有退会的权利;

(二)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;

(三)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、不参与本协会活动或者不履 行会员义务,视为自动退会。

第二十二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其会员资格终止∶

(一)申请退会或自动退会的;

(二)不再符合本协会会员条件的;

(三)本协会直接取消其会员资格的;

(四)对中止会员资格的会员,在纠正期限内未改正,经 理事会投票取消会员资格的。

第二十三条 会员退会或者会员资格终止后,不再享受本协会的权利也无需履行本协会义务。

第二十四条 会员已缴纳的会费在退会后不再退还。

第二十五条 重新入会∶

(一)会员在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后,按照本办法重新提出申请且经本协会批准的,即为重新入会;

(二)会员退会后再申请要求再加入的,需间隔六个月并 对重新申请入会的理由作出书面说明;

(三)会员被取消会员资格,申请重新入会的,需间隔一 年,并对被取消资格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作出书面说明,经本协 会同意后,办理入会手续;

(四)重新入会程序及所需材料与首次入会要求相同。

 

七 章  附  则

 

第二十六条   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湖南省棋类协会。

第二十七条   本办法自  2021115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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